词语
投下
拼音
tóu xià
拼写
touxia
解释
元 朝诸王、驸马、勋臣所属的人户。源于 辽 ,蒙古语称爱马。 元太祖 建 蒙古国 ,将被征服民分赐给诸弟、诸子、驸马、功臣;他们用兵中原和西域,又将俘虏带回草原,作为各自的私属,形成若干投下。投下人平时向领主纳赋服役,战时由领主率领出外作战。由于中原人不适应草原的生产和生活,投下领主又将俘虏寄留于各州县,派人管理。 元 朝陆续专设官府。无论是漠南北、中原、 江 南的人户,凡属某领主所有者,通称某投下或某位下,由领主世袭继承。漠南北投下事由领主自理;中原投下事由朝廷派官治理,由领主派达鲁花赤监收应纳五户丝(即每五户应向领主缴纳的一斤丝)。
例句
至元 七年二月钦奉皇帝圣旨,宣諭诸路府州司县达鲁花赤管军官管民官、诸投下官员军民诸色人等。